国寿产品存误导内容被罚10万元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舒芳静)近日,关于中国人寿(24.32,0.59,2.49%)鸿康(A款)保险产品网站说明将“交费”写成“存款”一事,保监会公布了处罚决定书:对国寿作出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主管人员国寿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罗京辰罚款1万元。
今年4月,国寿网站(www.e-chinalife.com)在新产品“国寿鸿康(A款)保险”的举例说明中有“孙小姐,25周岁,选择20万基本保额的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存10年,孙小姐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1.存款10年,额外附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等字样,并在该款产品的打印宣传单上也有相应内容,把“交费”写成“存款”,误导消费者。
该款保险所宣传的“存款”方式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当消费者发现该款产品实为保险,而非存款,并决定提前退保时,“存款”早已损失一大半,引来了消费者的口诛笔伐,保险业销售误导情况再次引发关注。9月9日,保监会对国寿作出了处罚决定,认为国寿此销售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国寿和网站页面出现误导性内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